各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避免或减少因发布招标公告/公示造成的人员非必要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拟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对于开展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做出紧急通知如下:
一、通过平台对接交互发布
市场主体选择属于省级公共服务发布媒介并按10号令要求与国家平台对接交互的平台(名单见附件一之表一);或按10号令对接的各级各类交易平台(名单见附件一之表二)发布公告公示的:
市场主体在已按10号令对接的上述各类平台发布公告和公示信息后,由该平台自动交互至国家平台,国家平台系统提供全天候自动核验服务,符合条件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将及时发布。
二、通过发布工具直接发布
市场主体选择通过“全国招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客户端”自助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凡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原因导致的所在单位未正常复工、所在区域封闭人员无法正常流动等原因,造成所发招标公告/公示信息无法加盖发布单位公章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第一:通过“全国招标公告公示标准发布工具客户端”提供的“扫码签章”服务,通过加盖电子印章的方式,由用户自助完成发布工作,国家平台后台自动审核发布,即发即审。具体开通“扫码签章”服务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第二:对于因各种原因无法开通“扫码签章”服务的用户,国家平台继续提供人工核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予以核验及发布。
2020年2月3日(星期一)开始,工作日每天17:30之前(节假日为14:00之前)提交至国家平台的信息,当天核验。
对于已经部署全国公告公示发布服务端的省份(详见附件一之表一),首先到各省发布媒介发布,由各省发布媒介服务端自动同步到国家平台自动发布;对于没有部署全国公告公示发布服务端的省份,按10号令需要到国家平台发布公告公示的,请按上述第一或者第二方式,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发布工具直接发布。
为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公示,国家平台与安徽招标投标协会、贵州招标投标协会合作,部署了全国公告公示发布的服务端,属于这两个省份的招标项目,需要发布公告公示,可通过两个省级协会渠道发布,发布方法详见附件三。
三、开通防控相关工作应急绿色通道
凡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诊疗药品采购工作的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国家平台开设应急绿色通道,提供“随招随到”专项发布服务。请相关市场主体加入“随招随到”qq群:797839157;或拨打电话18310290906,联系工作人员,国家平台将有专人负责提供应急服务,以保障相关招标公告/公示信息随到随发。
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400”热线繁忙,如遇无人接听,请加入“随招随到”qq群:79783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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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与国家平台对接交互的省级发布媒介及交易平台名单.doc
附件三:安徽招标投标协会、贵州招标投标协会招标公告公示发布方法.doc
来源: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