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去年以来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相结合,强化管理源头,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瘦身”,提升对外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需,确保企业有更多机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之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清退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享有更多获得感。为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枣阳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以此减轻企业更大的负担压力。同时,机构改革后的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近年来滞留的投标保证金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建立未退还投标保证金款项台账,及时发布清退公告,并电话告知相关企业。将应该清退滞留的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到了相关企业(公司)中。
二是开展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的清理工作,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省里和市里的要求,枣阳市财政局从在资格上是否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要求供应商在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等10大方面进行重点清理和纠正。凡与《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妨碍损害企业竞争的,一律取消。并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公众对清理情况进行监督。全力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公开招标采购协议供货制,确保本地中小微企业最大化参与,保证程序合规,方便采购人。一直以来,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购置都有着数量少、额度低、频次高的特点。随着政府采购的不断放权及事后监管工作的加强,采购单位在实施此类采购时就面临着“两难”选择:走集中采购程序,时间长、成本高、劳神费力成效差;而继续分散自行采购,则可能由于人员素质不具备,导致出现采购程序不到位等违规问题而被处罚。为顺应单位采购需求,有效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程序合规、成本降低、质效提升、获得感增强,枣阳市财政局急服务对象之所急,2019年该市公开招标采购28家协议供应商,采购人在协议供应商中可以优中选优,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同时将政策适度倾斜支持企业发展,这样不仅使这些企业的应标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也为其经营业务的拓展和竞争能力的增强打下了基础。
四是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企业享受更多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枣阳市财政局每年在以市政府下发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通知》中要求,采购人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编制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时,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企业、产品和服务,应通过采购需求标准,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采取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效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截止到12月31日,共开展备案各种类型的政府采购招标活动221次,累计完成采购预算额21847万元,实际完成采购额19654万元,节约资金2193万元。政府采购资金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90%以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