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地落实……1月13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已出炉,并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106个采购品目中小企业可参与竞争
据了解,《指导目录》涉及采购品目编码、名称和定义等结构及内容,均与《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对应内容一致,实现了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大类类别的全面覆盖。按照“能进必进、参考指导”的原则,凡是中小企业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采购品目,均编入《指导目录》,共有采购品目106个,以指导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各级采购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活动提供参考。
记者看到,《指导目录》中有采购品目106个,占《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末级采购品目总数(即覆盖比例)的45.1%。其中,货物类有46个采购品目,覆盖比例为27.7%。可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产品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货物类中通用类产品分类较细、采购品目多、基数大,其中大多属于通用设备,生产厂家大多为大型企业;工程类有6个采购品目,实现了全覆盖;服务类涉及54个采购品目,覆盖比例为88.5%,覆盖了绝大部分服务类项目。
采购人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政府采购是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系列法规均提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措施。但之前由于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能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范围和标准不明确,中小企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也不能充分了解,长期以来形成了采购人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也缺乏监督认定标准,导致相关政策法规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功效。
出台《指导目录》具有积极意义,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和市场调研情况,合理运用目录,只要中小企业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在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时,尽量选择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而中小企业则可以对照《指导目录》,了解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自身竞争力。但《指导目录》不属于强制性规范,只是为相关机构和工作提供参考。(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