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网讯(记者 庄冠蓉□朱思雨)重庆市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统一终端覆盖市和区县两级的电子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实现交易质量、效益和效率的明显提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作为全市重大改革事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务实举措,本次改革是继去年机构改革成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后,市委、市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其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化改革方向,按照统一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管理、加强监管协同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及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具体而言,本次改革涉及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尤其是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改革精神体现为1个总体意见和13个配套管理办法。
其中,1个总体意见专指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13个配套办法则包括《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全链条作出规范;《重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采购当事人、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采购档案、质疑投诉、信息公告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范;《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期环节、交易过程、后期环节、监督管理等全过程作出规范;《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产权转让、企业增资、企业资产转让、企业资产出租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重庆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招标代理市场混乱、从业人员缺乏职业操守等问题;《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评标专家专业性不够、不尽责履职和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方法暂行办法》,重在解决评标方法不优、围标串标等突出的问题;《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绿色通道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邀请招标和不招标项目的违规发包问题;《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招标投标当事人不诚实守信、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等突出问题;《重庆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的“微腐败”等突出问题;《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突出问题;《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变更管理暂行办法》,重在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擅自变更等突出问题。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庄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