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启动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对启动时间、运行范围、系统运行步骤及组织保障措施等重要事项作了详细说明。
《通知》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启动试运行(省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已于2016年5月1日启动试运行),启动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的项目按原有方式开展。
自启动之日起,凡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省本级项目和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即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均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包括通过系统编制招标文件、上传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和答复、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以及通过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标等。
据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流程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凭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新建招标项目信息、使用标准招标文件模板制作招标文件、网上场地预约、发布招标公告及上传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进行答复、发布澄清或修改、开标、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的《操作指南》。
投标人操作流程为投标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提出问题及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及获取答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的《操作指南》。
《通知》指出,试运行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由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解决。
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收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试运行情况,对市场反应和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优化和调整,促进系统成熟运行。
试运行期间,投标人在通过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可自愿选择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光盘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但投标文件电子版与光盘版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电子辅助评标不能满足项目特殊性需求或评标系统故障时,方可采用线下评标措施。(记者 李丹)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