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健全完善制度,推进采购行为公开。根据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中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和进行资产处置等事项特点,制定了《潍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明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限额标准以上(大额)的项目必须通过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对限额标准以下、通过自行采购的招标项目,成立13人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建立项目代理机构库和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库,随机抽取评标人员和代理、审计机构,并明确提出要通过公告方式公开征集供应商、公示招标结果,通过制度设计让采购过程信息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
多种渠道方式,推进采购全流程公开。进入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采购合同等全部内容都在潍坊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监督。对小额自行采购或资产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全部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公开,尽量扩大公开范围,一方面广泛征集优质供应商,提高自行采购(处置)质量;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公开,把采购活动纳入公开监督,确保采购公平、公正,防止个别环节出现权力寻租。
政府采购“阳光”操作,实现减支增效和廉政建设双赢发展。今年以来,中心通过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工程项目8次,共节约资金300多万元;组织自行采购(处置)项目10次,全部进行了网上公开、公示,其中对一项废旧资产的处置,通过广泛公开招标信息,2天时间吸引全国客户30多家,成交价比市场评估价高40多万元,实现资产增值出售。所有招标项目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相关信息,也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操作,实现招标过程零质疑、零投诉,防范了廉政风险,促进了廉政建设。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