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张丽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自全面开启以来,建设覆盖云南全省16州市140个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年的时间里,云南省公共资源扎实走好每一步。创新的全省“一盘棋、一张网”模式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集约化,远程异地评标在全省范围展开,实现了常态化,大数据平台和金融服务的加持实现了交易智慧化,“宏观+微观”双通道实现了监督的立体化。回顾云南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3年中的一些重要瞬间,可以清晰地看到云南从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追赶者”一步步成为智慧交易的“引领者”。
首创“一网三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模式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正式启动后,拉开了云南省“一网三平台”建设的大幕。所谓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就是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纵向上联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覆盖全省16个州市及各县市区交易中心,横向与政务服务、信用信息、行业监管等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省范围内纵向贯通、横向互联,规范统一的全覆盖、全类型、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充分体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建起来”“联起来”“用起来”的目标。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实现新跨越,主要得益于“一网三平台”“六个一”模式,“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格局在全省范围基本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大幅提升。据统计,2019年1—9月,云南省累计公开交易信息348221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1053个,中标(成交)金额2500.2649亿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的电子化率达90.65%。
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云南省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六个一”的实现,有力促进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高质高效运行,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全面取消各级平台综合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涉企收费,每年可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1.28亿元。通过实行数字证书“一地注册、全省通用”,可为市场主体节约直接成本约1.46亿元。
大幅提升平台服务效率和质量。通过全面推行平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大幅提升了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极大地方便交易主体和社会公众,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微一端”移动互联。
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实现资源共享。以实现全省专家、场所等资源共享共用,从源头上防治评标阶段廉政风险为重点,着力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按省级总库、州市综合库、州市子库的“两级三库”架构建成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目前省级总库有专家12711名,州市综合库有专家2719名,州市子库有专家5838名。制定综合评标专家库工作规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全省各级交易中心部署远程异地评标室171个、评标工位1023个。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推行专家在相应专家库随机抽取、按专家所在地就近调配评标场地的远程异地评标模式,有效解决专家资源分布不均、种类不全、易被操控等问题。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2019年机构改革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并入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月14日,云南省发改委印发了《云南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对省公共资源整合发展指出方向。
在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方面,《方案》要求优化“一网三平台”功能,强化公共服务定位,拓展提升平台功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运用。精简优化交易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全地域、全领域、全流程网上办理。公共服务系统要统一汇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公共数据共享共用;行政监督系统要实现各类交易行为动态留痕,全过程可追溯,提供在线监管、联合监管多种监管功能。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担保保函、中标流动资金贷款的运用。进一步优化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结构,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系统;做好数字证书(CA)全国兼容互认试点工作。
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维护场内交易秩序,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智能交易和智慧监管、强化项目动态跟踪管理提供参考和支持。
在创新交易监管体制方面,《方案》要求加强全面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开展智慧监管,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人员经费保障。依托电子化平台,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可追溯的电子化监管。闭合监管链条,打通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履约情况、验收结算等各环节数据;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中介机构代理行为。
明确各部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组建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建立“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机制,实现部门协同执法、案件限时办结、结果主动反馈。
加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电子化平台及时在线下达指令,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对交易活动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项目和有历史异常行为交易活动参与人形成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启项目跟踪模式;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
另外,云南省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纳入全省综合考评,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共服务、行政监管和市场规范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将定期对整合共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张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