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聚焦“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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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9日
日前,从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来消息,为打造便民服务的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群众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获得感、满意度,该中心坚持“三公一诚”(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重点聚焦政府集中采购流程环节“公开+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精准服务增强社会认同。
据介绍,该中心将为民服务重心寓于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公开上,在对去年上线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优化升级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采购过程信息公开力度,首次提出了政府集中采购“七个告知”:在评审现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当面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告知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在评审现场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当面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告知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在评审现场告知所有投标(响应)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在结果公告中告知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方法路径;在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供应商端口告知所有投标供应商查看自己得分和排序的方法路径;在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采购人端口告知采购人下载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的方法路径;在评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告知相关处室项目执行人废标项目的具体情形及建议。
与此同时,该中心建立了开评标环节“日清日结”工作机制,对当天完成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四个当下”工作要求:当下向采购人移交中心编制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当下编制采购结果公告并在法定时间内在指定媒体发布;当下办理专家评审费用发放手续;当下整理项目档案并在当日移交相关处室。由此,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流转速度、增强评审工作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