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四坚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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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为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财政局采取“四坚持”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该区通过“四坚持”,今年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23项,完成采购预算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2亿元,节约资金1800万元。
一是坚持预算约束,提高政府采购执行率。洋河新区各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不得突破申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之外的采购计划;对确属上级或同级政府临时安排的采购事项,采购单位需补报采购预算,按照部门预算追加程序报批,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二是坚持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审批和执行机制。洋河新区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审批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的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
三是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模式。洋河新区各采购单位凡是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开招标的,采购单位必须向采购执行部门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
四是坚持依法处罚,进一步严肃法律制度约束。洋河新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将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