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优”,深圳市财政局全力推行“1234”工程。具体为: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方便企业参与投标。深圳市财政局建立市区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借助该平台推行政府采购信息无死角公示制度,将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事流程、招投标过程信息、投诉处理结果、处罚决定等全方面信息通过互联网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推行两项措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深圳市财政局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在全面提升采购透明度、提高采购效率、增加投标机会的同时,为投标供应商极大降低投标费用,每年可为投标供应商降低投标成本超过2.5亿元。全面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预选项目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限时清退,可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约2.35亿元。
三是推进三项改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深圳市财政局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改革试行两年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签约金额突破16亿元,惠及中标供应商超过200家,其中90%以上的融资企业为中小微企业,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推进预付款制度改革,鼓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即预付30%左右的合同款项给中标供应商,对于信誉特别好的供应商预付款比例最高达到80%。推进付款提速改革,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提高政府采购支付效率。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制度,各采购人在电商采购、政府会议、公务住宿等采购领域实现即采即付。
四是建立四项机制,引导企业公平竞争。深圳市财政局建立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从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编制、评审因素确定等方面,明确21项禁止事项。建立“双人执法、律师审核、集体研究、限时办结”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渠道。建立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规范开展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提升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建立供应商诚信管理机制,对优秀、违法、违规供应商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分别实行相应的奖惩举措。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