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以“互联网+”促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该市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显成效
云南省保山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与政采云电子卖场自今年3月全面上线以来,打通了该市政府采购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力地促进了该市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财政部和云南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我们一直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政府采购监管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着力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提质增效,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持续优化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乐倩云表示,这与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密不可分:
首先,严把预算强执行,控好源头。为强化源头控制,保山市作为云南省第一批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试点州市之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并高度重视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在编制环节,该市做到提前介入,与预算主管科室一道同部署、同落实,安排专项议题布置政府采购预算业务,重点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在编报过程中积极为采购人提供帮助,解答在编制预算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供政策咨询,为准确、高效建立信息化数据奠定基础。在预算执行环节,采购科与支出科室分工负责、联动监管,强化采购指标的事前审核和事中监管,严格采购预算约束,确保“无预算、超预算不采购”,推进了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的结合。统计显示,在今年1—3季度,保山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达12.31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11.81亿元;节约资金0.5亿元,节约率为4.2%。
其次,优选专家建机制,服务评审。一是对现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格条件的清理退出;二是多渠道征集专家。为解决评审专家数量偏少、专业过于集中和部分单位推荐评审专家不积极的问题,结合实际,保山市采取向社会公开征集和动员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除通过公共平台发布、向单位发文征集外,把重点放在医疗卫生、法律、财务、农业、林业、水利等特殊项目评审专家的征集上,主动上门征集,并无缝指导对接专家网上操作入库申请,确保入库专家专业对口和资料完备。目前,保山市已入库评审专家501名,涉及1283个评审专业,有力促进了该市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据悉,保山市于2018年3月开始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布局设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终端。5月初市级预算单位启动在线抽取评审专家工作,6月底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全部实现在线抽取。目前,保山市在线抽取政府采购专家的项目1861个,抽取总人数8902人,参评人数6282人。评审专家实行系统随机抽取,整个过程由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完成。这不仅保证了专家公平、公正地参加评审,同时也实现了全市实时监控和市县(区)评审专家资源共享,有效解决了部分县区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
第三,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提升采购效率。一是率先推广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减少“跑腿”环节。取消纸质备案审批环节,预算单位在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等业务时,只需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材料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即可。自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保山市在线采购计划备案事项2334笔,计划备案17.47亿元。初步实现了政府采购审核备案从“往返跑路”到“网上办理”“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的转变,做到全程在线监管和监管常态化、动态化。二是借力“互联网+”率先建立电子卖场。2018年底保山市率先与政采云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市五县区建立电子卖场。通过信息化和市场化手段,不仅有助于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也极大地方便了采购人。
“今年4月,电子卖场在保山市辖区内全面上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可直接到电子卖场完成网上商城直购、电子反拍、在线询价等简易采购活动,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据乐倩云介绍,截止到11月25日,该市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506家,上架商品总数 43534(包含已上架和已下架商品),已上架29850 涉及1110种商品。全市1094个预算单位中有445个单位完成1929笔交易,交易额3026.03万元。
第四,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政府采购事项由“事中”转为事后监管,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建立健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为不断增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保山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帮助预算单位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流程,今年梳理了《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编制纲要》要求,预算单位按照《编制纲要》要求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并报财政局备案。全市1095家预算单位均按要求编制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了政府采购活动的约束力,提升了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二是实行政府采购专员负责制,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变动大、变动频繁的问题,保山市财政局以《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选配一名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并明确了政府采购八项具体工作职责,确保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培训,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策水平。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具体操作人员。为此,保山市分类别、多形式组织开展了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预算单位、电子卖场供应商的信息化操作培训。保山市今年共举办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市级政府采购专员、电子卖场操作培训45场,参训人员达3600多人次。此外,该市建立了12个运维微信群,覆盖保山市的五个县区,帮助采购人和供应商熟练掌握电子化采购的操作流程,让采购人切实感受到电子化采购带来的方便、快捷和高效。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