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提高、供应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政府采购投诉数量逐年上升、投诉内容复杂多样,投诉处理难度不断加大。对此,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从“五处着手”,积极处理投诉处理工作。
一是从完善工作机制着手。建立“专人负责、集体研究、集中审理”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如果案件中有涉及行政处罚的,则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行,对立案、处罚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报分管领导签批、执行。同时,以财政部公告的投诉处理案例为指导,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借鉴先进经验,通过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努力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
二是从政策掌握运用着手。坚持学习与培训并重,熟练掌握有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政策文件,多渠道收集工作案例,集中学习研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各类法律法规政策,邀请法律专家召开集中研讨会,加深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充分掌握处理投诉的方法步骤,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
三是从监管规范业务着手。为规范业务运行,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源头管理,督促采购各主体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不仅督促采购人将采购需求责任落实到位,减少因需求不合理造成的投诉,还加强评审监管,对所有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强调纪律、担当意识。通过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采购行为的倒逼,减少采购争议的发生。
四是从前置处理到位着手。建立“质疑报备制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质疑的相关简要情况进行书面报备,财政部门从政策把握、调查处理、操作程序、答复要点等方面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倡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意见,努力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
五是从优化服务方面着手。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办法,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有效形式,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能入手,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