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巢燕婷 胡军明】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7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以来,截至8月23日,成交订单765笔(其中竞价采购39笔),成交额突破千万,共计 1069.4万元,成为省内最短时间内成交额破千万元的地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节约财政资金78.46万元。
大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覆盖全市所有县区,每个县区均有成交额。从商城成交类别看,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电气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从供应商成交情况看,成交数量最多的一家供应商成交订单72笔,成交金额最高的供应商成交额134.8万元。
“淘宝式”体验,24582件商品上架
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利用网络平台和大数据分析,促进政府采购透明、便捷、高效、价廉。该网上商城的上线,标志着南昌市政府采购将正式迈入“互联网+”时代,不仅向采购人开启了“淘宝式”购物体验,也给供应商提供了零成本“开网店”的机会。
目前,网上商城已上架商品目录共计三大类、13个品目,已上架通用设备、纸制品、办公消耗品等353个品牌的24582件政府采购目录常规商品。对于在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品目,采购人可在网上商城直接选择商品及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市场价格透明、规格标准明确统一。
此外,对于上架商品如不能满足采购人特殊需求的情况,网上商城提供了参数竞价方式,最大程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参数竞价方式采取“背靠背”模式,采购人在商品库中选取标准化产品、生成竞价单或由采购人自行拟定采购需求,提出功能要求、技术参数、服务内容等,在商城发布竞价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竞价过程中采购人和供应商不能查询竞价记录,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推送最低价作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认为网上竞价排名靠前供应商不满足采购实质性要求,应当说明理由,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可按顺序选择排名靠后的成交供应商。
整个过程全部电子留痕,既减少了采购人和供应商来回跑腿,提高了采购效率,又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竞价程序,提高了采购的公平、公开、公正性。
长期征集,259家供应商已入驻
传统的协议定点采购活动,是由财政部门每两年定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库,采购人对于限额以内的项目,只能在库内挑选供应商供货。库内的供应商“皇帝女儿不愁嫁”,往往会形成事实上的价格垄断,采购人只能被迫接受定制型号和价格,而库外的供应商想参与竞争却无门可入。
网上商城采取公开征集、长期征集的模式,满足征集方案要求的供应商,随时可通过网上注册自愿申请入驻,彻底打破库内库外壁垒,畅通市场竞争渠道。自5月份发出征集公告以来,商城已入驻供应商259家,其中包括领先未来、一线达通等6家全国知名电商。同时探索供应商退出机制,提高电商参与度,加强对网上商城各采购当事人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供应商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高效有序的采购环境。同时,对于商城引入的多家主流大型电商,要求其提供自有商务平台在售的自营商品,商城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供应商上传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要求必须是市场在售的同款产品,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均价的一定比例,从源头上遏制了价格虚高的现象。
不仅如此,与以往传统的协议定点供应商相比,网上商城还能减少供应商承担的投标代理服务费,服务期间的所有建设、运营服务费均由市级财政统一负担,平台不向采购人、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网上商城除要求供应商提供统一的“三包”服务外,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经营能力,自愿提供其他免费服务。但如需有偿购买的附加服务,必须明码标价,避免部分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免费的培训、指导等附加服务,变相抬高供应商交易成本。
南昌市财政局委托商城运营商分别建立了采购人、供应商以及财政监管的QQ工作群,派专人负责答疑,随时收集解答各方的疑难问题,确保商城平稳运行。同时,市财政局与商城运营商建立了实时沟通机制,针对采购人反映集中、突出的问题,及时沟通研究,迅速确定修改方案,优化商城采购操作。
“互联网+”在南昌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丰富了产品品类、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的同时、加强了履约监管。南昌市财政局将结合实际,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征集各方交易主体对于商城使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和扩展网上商城的功能,逐步将服务类定点采购品目纳入商城采购范围。
保障服务质量,首个负面清单出台
商品品目、供应商数量有了保证,服务质量更要有保障。近日,南昌市财政局印发了《南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这是江西省首个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简明扼要地列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四大类70条,着力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推进南昌市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
《南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涵盖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其中资格条件负面清单15项,明确不得把特定行业的业绩及奖项作为评审资格条件、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投标人的注册资本等事项;采购需求负面清单22项,明确不得向供应商索取回扣,以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限定品牌或者供应商,限定供应商组织形式或所在地,差别或歧视待遇等,评审负面清单中,明确不得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指定特定品牌或者供应商、限定供应商的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等24项设为评审标准和评审因素。此外,还有其他负面清单7项。
南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南昌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就是要从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正本清源,重点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营造更加公平的政府采购环境。”
近日,南昌市财政局出台印发了《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从供应商管理、商品管理、采购模式、采购流程等6个方面对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行为进行了规范。首次对采购人验收、支付时限及账期做出规定,最大程度降低供应商资金运行成本,促进南昌市营商环境的优化。
(来源:公采传媒/《公共采购》杂志、公共资源网 作者:项欣 巢燕婷 胡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