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专项整治有序开展,9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等组织召开全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国家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并安排部署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一心做动员讲话,水利厅副厅长张强言主持会议。
徐一心副主任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印发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列明的18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各地各部门要引起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使命感,有效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狠抓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高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我省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方式、工作步骤等作出了详细安排,要严格执行。整治范围不能打折扣,整治内容不能搞变通,整治任务不能有拖延。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力求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市(州)、县(市、区)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力度,形成部门合力,层层压实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工作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省的部署要求上来,及时学习传达,做好安排部署,压紧压实整治工作责任,以整治成效促发展成效。同时,要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处、科(股)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发改、经信、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商务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股)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