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等相关工作要求,为推动优质专家资源区域共享,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宜宾市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异地远程评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异地远程评标工作基础。
一、统一评标实施范围。统一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招标且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市政、水利、公路、自然资源和规划等行业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货物招标项目,均可实行异地远程评标。其具体实施项目,由相关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按规定自行确定。
二、统一确定评标场地。异地远程评标实行“主副场”制,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主场”,与宜宾市签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地方平台跨区域异地远程评标和信息共享合作协议》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可作为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的“副场”,为项目评标提供场地。且每个项目的“副场”均通过“跨区域异地远程评标协作平台”随机产生。若开展跨省异地远程评标的,在经宜宾市公管办同意后,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通过“跨区域异地远程评标协作平台”选择省外“副场”,并在经省外“副场”确认同意后,或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省外“副场”线下联系确认后,有序办理跨省异地远程评标相关事宜。
三、统一抽取评标专家。省内异地远程评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原则由主场统一抽取。评标专家到四川省评标专家库抽取系统指定的地点参与评标。跨省异地远程评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原则由主场统一抽取省内评标场地的评标专家,省外“副场”抽取副场评标专家,且评标专家个数分配由相应项目监督部门现场决定。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