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始实施“利剑”行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利剑”行动的第一剑斩向了评标专家不负责的评标行为。截止8月23日,该局共对29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处理。对7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信用记分和通报批评,涉及市人民路(振华路— 大庆路)改造工程施工等6个项目,主要因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未仔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导致项目复评,延误了项目推进,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鄂公管委发〔2018〕4号)的规定,该局决定对李某某等22名评标专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一次,记4分,记分周期6个月,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在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曝光;对评标委员会中的 3名招标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对4名评标专家进行通报批评。
据了解,“利剑”行动的实施极大地震慑了评标专家,斩断了评标专家不依法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姿意妄为的念头,评标专家闫某某在接收不良行为处罚的通报后深有感触地说,没想到2015年的项目过去这么多年了,到现在还要接受处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评标专家实施的“利剑”行动第一剑,就是要让评标专家牢固树立评标终生负责制的思想,在评标中乱作为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在市招投标“利剑”行动整治办公室了解到,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查处只是初步的,该市从8月初开始至年底开展的“利剑”行动,主要针对2018年1月1日以来襄阳市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整治招投标领域相关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业协会、行政监督、综合监管部门及交易服务机构等8类招投标参与方的2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9月底之前为自查阶段,之后进行2个月的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大力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处理一批违法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和高压态势,净化全市招投标环境。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