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遂宁市始终坚持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市场化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交易制度,切实加强交易环节管理和全过程监督,着力构建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突出“三个环节”,加强综合监管。一是明确监管职能。出台《完善体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发改、住建、国土、交运、水利、交易中心等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职能职责,划清权力边界。制定招投标失责问责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各适其位、各适其职,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每月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研判交易各方行为,提出应对措施。二是创新监管载体。搭建综合监督平台,对交易场地、开评标过程、拍卖过程全方位、无死角录音录像,全程记录留痕管理并上传云端保存,确保永久可查可追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与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横向对接,在线监督交易全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示。开通网上举报渠道,在公共资源交易公众平台公开公示开标过程、废标原因、网上竞价、中标结果、违规处理等情况,广泛接受投标企业质疑投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出台《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六条措施》,规范约束财政评审、项目交易、合同执行、增量管理等交易环节,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无缝监管。坚持关口前移,在开标前运用大数据综合分析投标企业的资质、能力、业绩、项目班子等情况。探索建立诚信考核评价体系,出台《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处理暂行办法》,对不诚信投标人及时进行处理并在网上公布。实施技术服务前台与后台设计分离、开标前后台信息呈乱码设置、现场技术服务公司人员两年与其他市州交流等有效措施,杜绝技术服务公司违规违法操作。
完善“三项规则”,堵塞制度漏洞。一是科学改进评标办法。严格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全部启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废止“偏差率”评标办法,服务和价格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更好的运用和体现,企业抱团“恶意拉偏差”围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报名家数减少2/3以上,节资率提升6个百分点。二是严格基本账户管理。加强入库企业资质审查和投标人基本账户管理,清理出库基本账户不实企业4500余家,保证金退转和工程款拨付严格通过基本账户结转,增大挂靠买标资金回收风险。三是创新政府采购方式。择优引进京东、苏宁、史泰博、办公伙伴等国内大型电商,建立市县(区)共享共用的网上直购商城,对50万元以下的通用货物实行网上直购。1-6月,全市共完成采购项目138个,采购价格比官网价格降低16.86%,比传统采购降低20%以上,采购时间比电子竞价节省50%以上。
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实行抽取回避制度。凡是500万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不抽本地专家,防范专家“被勾兑”。二是压缩专家主观权限。坚持专家只能客观做“判断”,不能主观做“选择”的理念,通过评标软件固化废标条款(工程类22条,采购类21条),专家只能在固化废标条款中进行客观判定,且须经2/3以上评标专家认定同意后方能废标,其他细微偏差,专家不得废标。三是不断优化评标方式。争取四川建设网支持,将使用筑龙系统的9个市州列为1个片区,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推行分段暗标评审,避免专家打“人情分”,影响评判的公正性。对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技术不复杂的常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企业,专家只负责推选中标候选人,专家评标权限进一步压缩。
同时,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持续高压打击招投标领域乱象。截至2018年底,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纪党员干部37人,其中查处县级领导干部6人,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收缴违纪违法款373万元。政法机关立案侦查122人,查实围标串标项目185个,处罚近3亿余元,招投标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