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依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暂行办法》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记分处理,被记分的代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要求,上半年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组织对全市4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首次实现了对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45家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项目全覆盖考核。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常州市经省财政厅核准登记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72家,其中已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机构共45家。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分为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处理处罚5个阶段,重点围绕代理协议、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到全市五区一县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项目的100%全覆盖。
“通过这次大体检,可以看到全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在制度建设、场地规范、人员培训等方面能基本满足采购要求,一些代理机构在完善代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基础上,建立了标准化管理体系,执业水平不断提升。”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是仍有几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会代理机构的执业水平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二是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目录不严格;三是档案整理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普遍存在。
据悉,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代理机构积分依据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情形及性质,记分分值分为20分、10分、5分、3分四种。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上不封顶。被记分的代理机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提交监管部门进行验收。记分在30分以上的代理机构在整改结果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接受新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此次检查结束后,监管部门对41家代理机构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记分处理。其中,7家代理机构记分在20分以上,2家代理机构记分在30分以上,1家代理机构被考核后暂停营业。
《通知》还要求被考核的各代理机构要精心组织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进一步完善代理工作程序,以查促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