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9月以来,巴中市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近日,巴中市出台《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阶段整治经验基础上,立足问题整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让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开展问题项目整改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方案》,将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开展问题项目整治,继续整治尚未整改到位的不立项、规避招标、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违规违法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根据《方案》列出的任务清单和整治台账,相关整治尚未到位的问题将陆续在6月底之前整治到位。
同时,《方案》立足于机制创新建设,针对今后如何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从标前、标中、标后三个工作阶段提出了措施,包括建立招标前约谈机制、健全诚信管理机制、建立开评现场“一标一考核”机制、健全问题会商机制、建立项目业主(招标人)压证施工机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电子评标机制、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内容,着力加强常态化监督监管。
《方案》将深化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以及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对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责任单位未按要求完成的,将受到扣分处罚。
理顺招投标监管职责
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巴中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发现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一定程度存在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强、招投标成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针对目前招投标监管存在的分工、职责交叉的问题,分别对发展改革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监管职责,以及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职能。
“在实际工作中,招标人因为各种原因规避招标,设置各种条件或放任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以各种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时有发生。”该负责人介绍,基于此,《通知》特别强调了招标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招标活动。
《通知》还对严格招投标过程监管、加强项目标后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对当前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未明确、实际工作与制度规定不符、监管缺失等问题予以明确,并强调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政监督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严格违规案件查处。(记者 袁静)
来源:巴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