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都江堰市分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十条”措施》,以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一、打造采购文件“都江堰市模板”。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4类采购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固化,防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加大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明确作出规定,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投标报价“顶格优惠”,将6%的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提升到最高的10%。
三、鼓励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鼓励小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严格落实“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政策。
四、精简投标证明材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税收、社保、重大违法行为记录、良好商业信誉、重大信用信息记录等资料,将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书面承诺、信用记录查询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查验,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证明。
五、提升电子化交易水平。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 实现在线接件受理、在线发布信息、在线获取文件、在线收退保证金、电子开标和电子辅助评标等信息化功能,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参加交易活动便捷性,促进阳光交易。
六、询价采购项目免收保证金。对询价类政府采购项目,免收采购最高限价2%的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
七、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加大对企业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零抵押、零担保”融资政策的宣传力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八、开展沉淀保证金集中清退。集中清理多年来投标企业未申请退付的遗留保证金,并通过网上发布通知及多渠道查询相应企业联系电话等方式,逐一通知投标企业及时办理退款事宜,盘活投标企业存量资金。
九、建立投标企业回访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投标企业回访机制,采取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纾解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投标能力。
十、畅通咨询质疑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公开咨询质疑电话和财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来源: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