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犍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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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一是实行阶段痕迹管理。梳理出项目采购前、采购中、采购后三个阶段关键流程时间节点10个,制作完善《采购项目流程表》,将项目受理、文件编制审核、公告发布、集中验收等流程全部细化。探索建立《采购全流程节点痕迹管理制度》,明确交易各方工作内容和具体时限,实行采购节点由各方经办人相互签字确认。通过加强环节约束,明确各方责任,促进了规范运作。
二是开辟优先绿色通道。针对省市县重大项目和挂图作战项目,实行领导负责制。中心负责人亲自督导,严把文件编制和交易程序关,做到四个优先,即“项目优先、人员优先、编审优先、场地优先”。坚持限时办结,当天接收采购项目申请当天上网公告,最快可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交易。
三是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回访制。每季度末,在当季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20%,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就工作总体评价、采购环节工作效率、采购公正性、供应商履约情况、服务质量及干部廉洁情况等进行回访,形成回访小结,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2019年1-4月,共回访项目15个,收到意见建议6条,采购单位满意率达100%,据此完善流程环节3处,修改流程制度1个。
来源: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