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简政、放权、服务”为抓手 ■ 以规范、管理、监督为重点
■ 以效率、质量、公平为目标 ■ 以绩效、规范、透明为管理要求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促进政府采购依法有序开展、在信息化建设中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在采购权限下放中增强基层依法采购与依法监管的意识……江苏省无锡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已形成鲜明特色。具体做法为:
第一,以“简政、放权、服务”为抓手,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
一是以“简”提高采购服务精准性。简目录,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不具有普遍适用性的项目移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简流程,以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为契机,优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实行计划备案制,减少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二是以“放”调动基层管理主动性。及时向省财政厅报批,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市财政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三城区政府采购监管体制的意见》,将原由市财政统一监管的梁溪区、滨湖区和新吴区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工作下放至三个区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三是以“服”增强采购政策针对性。深入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就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集县(市)区级财政、街道以及市属单位意见建议。2018年无锡市财政局根据收集吸纳的20多条意见建议,修订完善了《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细化了执业要求、人员培训、考核处理、信用评价等要求。
第二,以规范、管理、监督为重点,在推进法治建设中促进政府采购依法有序开展。
针对国内外政府采购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该市财政局抓住关键,创新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推进政府采购的法治建设。一是抓住预算关键,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统一编制标准,强化对采购预算编制的审核和执行行为的监管。二是抓住检查关键,强化采购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考核检查,组织开展社会代理机构、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市级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益。三是抓住制度关键,加强采购监督。建立健全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打击政府采购领域围标串标行为。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采购信息、采购合同等各类信息的公开,并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纳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重要内容,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第三,以效率、质量、公平为目标,在信息化建设中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效率,建设网上商城办公用品自行采购专区,优化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让数字多走路,让采购人少跑腿。同时,针对办公用品、耗材和工会福利商品采购中存在的取证、管理方面难题,实行交易过程的网上留痕,得到采购人普遍好评。二是突出质量,该市财政局研究开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平台”,提升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组织管理水平和代理服务质量,推进全市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突出公平,该市财政局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推动政府集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推进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定点采购和项目采购“五位一体”的集中采购电子化执行模式建设。
第四,以绩效、规范、透明为管理要求,在采购权限下放中增强基层依法采购、依法监管意识。
一是政府采购管理更加注重绩效。江阴市、梁溪区、新吴区等地区积极推进预算单位网上商城采购。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了“采”和“管”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延伸了政府采购资产的监管链。二是政府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各市(县)区普遍建立了涉及资金审核、计划申报、合同录入、结果统计等各环节的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机制。江阴市、宜兴市等地区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在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流程、履约验收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三是政府采购信息依法全部公开。无锡市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构建了无锡政府采购网为依托的全市政府采购集中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指导各区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各类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逐步实现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