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为充分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利益,2013年武汉市监委和市公管办联合发文对保证金实行集中收退,有效解决了各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分散收取,退还效率不高的问题。
2018年,为更好服务市场交易主体,武汉市公管局依据现行法律框架,对保证金收退工作进行了制度创新和突破,制定了全自动收退新流程,有效解决了一定程度存在的保证金积压问题,极大的减轻了企业负担。
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原有工作流程,中标结果公示后,需由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并由相关部门人工审核确认后才能退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往往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提出申请,严重影响了退还效率。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修改和完善工作流程,在关键节点上,若招标人不提前提出异议,无需人工审核操作,系统将默认具备退还条件,将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工退还流程带来的保证金积压问题。同时针对基本账户信息变更导致退还失败等特殊情况,由原来的现场提交资料审核,变为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提交资料办理。
升级收退系统。根据新的收退流程,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类保证金网上全自动收退流程方案,完成了网上自动收退系统升级改造,目前已全面实现全自动网上收退---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还;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满次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原路径自动退还。新系统除大大提高收退效率外,还实现了保证金数据信息自动统计、单笔跟踪、预警提示等功能,确保滞留时间较长的保证金能得到妥善处置。
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加强保证金日常监管,每季度开展保证金收退检查、抽查,重点检查投标人是否从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招标人是否及时退还保证金、存放在托管银行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等情况,提升综合监管威慑力;健全举报查处机制,完善投诉受理处理机制,加大保证金管理方面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每周对银行沉淀资金结构、增减变动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确保资金安全。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