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落实“放管服” 打造“互联网+财政服务”新模式
汕头政府采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广东省汕头市财政局制定《汕头市市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做好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定点采购等工作通知,对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此举旨在为采购人以及供应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助推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下放采购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这3个品目,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或自主采购执行模式。2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可选择批量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采购。今年3月份,汕头市将组织实施批量集中采购。采购人要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全年工作安排确定采购需求,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制定本单位的批量集中采购计划,要在3月15日前完成计划备案工作。
二是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梳理和评估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中的风险,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要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对采购结果负责。采购人无故拒绝、拖延签订合同或支付资金的,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要求的,市财政局将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暂停采购计划备案等处理。
三是推进采购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市直和六区一县的政府采购信息均统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分网公开,包括采购计划备案、合同备案和全流程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汕头市财政局日前举办了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培训班。此次培训主要是针对今年政府采购集采项目政策调整以及市级机构改革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的一次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制度等,旨在加深预算单位特别是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有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的理解,提高政府采购政策业务能力,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据悉,去年以来,汕头市财政局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服务效能,打造“互联网+财政服务”新模式,市级政府采购计划实现“无纸化”电子备案管理,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内的通用类项目推行“在线采购”,采购人通过统一、高效、透明、便捷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直接与供应商在线对接、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电商直购,足不出户即可采购到所需商品和服务。
今年,汕头市政府采购将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预算单位的采购人主体责任,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流程、完善功能,实现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实施计划备案、电子化执行平台录入、推送、交易、合同签订、验收、信息公开、资金支付以及合同备案全流程线上运行“闭环”,推进政府采购规范高效运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