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昝妍 通讯员宋晓雨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9年-202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较上一期集采目录,新目录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出了新调整。
首先,新目录不仅提高了货物、服务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还提高了集采目录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零星采购备案的限额标准,采购人的自主权得到了扩大。新目录中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零星采购备案的限额标准,由原来月定额标准15万元、30万元、50万元三个档次分别提高为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三个档次。
其次,新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法律适用,删除了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施工类采购品目,并规定删除的工程施工类采购品目应严格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执行。新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被删除的工程类品目分别为:B0104行政单位用房施工、B0105公共安全用房施工、B0106事业单位用房施工、B0107社会团体用房施工、B0112体育和娱乐用房施工、B0113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B0201铁路工程施工、B0202公路工程施工、B0205城市道路工程施工、B0207桥梁工程施工、B0209水利工程施工、B0215公共设施施工、B0216环保工程施工、B03工程准备。
据了解,为推动建立全区规范的政府采购市场,解决各市、县政府采购标准、要求不一致,不公平等问题,新目录统一了自治区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目录及限额标准。新目录分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两部分。新目录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共包含货物类品目8个,较上一期目录减少一个品目,即A0203车辆;服务类品目10个,较上一期多了C0814印刷和出版服务品目。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共设有货物、工程和服务3类品目。货物类品目数量87个,同上一期采购目录的品目内容和数量相同;工程类品目12个,较上一期减少14个。服务类品目13个,较上一期多了C0602展览服务和C0802广告服务两个品目,少了C0814印刷和出版服务品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