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沅陵县采取“四项举措”,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着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一、健全机构,搭建工作平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作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审计、纪委监委、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沅陵县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在县财政局设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制定了《沅陵县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年终对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沅陵县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项目、费用标准和服务内容。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估标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行为。
三、培育主体,拓展服务领域。近年来,该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培育社区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民间机构承办”的运营模式进行经营。目前,该县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扶贫项目、青少年发展、社区康复、疾病防控、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文化和遗产保护等方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项目涵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同时,不断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建设投入,2018年累计投入1056.3万元实施了空巢老人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公办养老设施与维护、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禁毒宣传、法律顾问咨询、保障性住房后续物业管理服务等1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绩效评价,确保项目实效。该县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沅陵县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沅陵县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方案》,拟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了解日常管理,检查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项目档案。各项评价数据资料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价工作要求,做到真实合理,严格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虚假现象。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通报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购买主体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效益。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