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云南省财政厅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管理流程,升级改造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了省级政府采购备案、审批等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理,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
据介绍,从2018年11月1日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事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事项实行网上办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审批、核准条件的,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一次办结,并可自行下载《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表》。省级预算单位不再需要将纸质材料送交或邮寄到省财政厅,也不需要到省财政厅当面领取审批、核准结果。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只需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录入有关信息和上传论证材料,并注明“科研仪器设备”,即可完成备案,无需省财政厅核准。实现了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此外,备案事项也实现了“不见面、网上办”。从2018年11月1日起,除已经实行的省级预算单位网上办理计划备案、专家抽取、信息公开等事项以外,进一步实行网上合同备案,从而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备案事项的网上办理。省级预算单位不再需要将纸质材料送交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不再需要到省财政厅领取纸质合同备案表,省财政厅不再对备案事项进行审核,不再对已编制了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资金来源及用途进行审核。
为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省财政厅借助信息化手段,将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等具体要求设计进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流程中,实现对省级政府采购备案事项的事前监管。同时,依托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监督预警机制,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高效履行财政部门的采购监管职能。(记者李丹丹)
来源: 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