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及机制,目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当前政府采购活动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政府采购效率有待提高、采购方式运用僵化、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等。为此,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全力推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改革,着力构建“依法、优质、精简、阳光”的政府采购体系,实现政府采购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为福田区建设现代化的典范城区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从五个方面发力:
推动医疗器械改革,有效破除行业垄断
为了解决医疗器械采购中存在的技术参数排他性、平台垄断,以及减少围标串标等方面问题并要取得成效,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一行人组成调研小组,实地走访调研了本市多个区同行兄弟单位关于医疗器械方面的采购工作,并邀请福田区卫生部门及其下属3家重点医院就医疗器械采购流程、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座谈和研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分析梳理医疗设备采购事项出现的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举措,发表了《政府采购医疗设备招投标机制改革调研报告》,并制定《福田区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起医疗器械采购的新模式,联同福田区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切实提高了医疗器械采购的效率。
推动服务模板改革,切实规范采购需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服务类采购需求,更好地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服务类项目中所占比重较大的物业管理、社区公共服务及软件开发类的项目为突破口,归纳总结完成《服务类专项标准化模板》,包含上述三类申报书模板、申报书模板指引和需求指引。标准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服务类专项模板充分体现了最新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精神,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有助于减少采购需求的倾向性。指引清楚列明需求申报阶段注意事项,有助于采购专员的快速上手,简单高效实用易行。
推动制度建设改革,起草《办法》规范行为
为了进一步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受理的处理程序,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新修订了《福田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明确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的义务,禁止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质疑函,删除了原来《办法》中“谁质疑、谁举证”原则,明确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履约行为,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重新修订了《福田区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增加了政府采购公开内容的例外情形,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予公示,保障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合法利益,明确了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
推动履约抽检改革,明确检测清单品目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的严肃性,维护政府采购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明确2018年度履约检测项目清单共50个项目,拓宽履约检查范围,提高抽检率至10%。前三季度共组织了24个采购项目的履约抽检,合同金额达2.06亿。并将全区重点项目、涉及民生密切的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采购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项目等作为履约抽检的重点,抽检涵盖范围包括道路绿地管养、步行街绿化管养、物业管理、警用设备、家具等5类品目。
推动网上商城改革,激活定点协议采购
为了灵活运用定点协议采购方式,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走访调研了福田区年度采购金额较大的机关单位,并协助福田区财政部门在电商采购适用范围中,增加硒鼓、墨盒墨粉、色带三种常用的办公耗材产品,网上商城采购的品目得到扩大,实现了不需编报采购预算和集中采购计划就可以直接在电子商城下单采购,采购效率和采购透明度大大提高。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