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 (记者 张晴悦)签了招标文件表,交了保证金,才发现这个招标项目根本就不存在。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连这个组织招标的公司,都是假的,而受骗方还不止一家公司。11月12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西交大体育馆开庭审理了这起虚构招投标信息诈骗保证金案件。西安市部分法院、检察院干警,西安交通大学学生参加了庭审。
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18年1月24日,被告人仵某委托他人注册了空壳的陕西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虚假的公司地址,没有支持公司运转的资金和工作人员。
同年4月9日,仵某为偿还个人债务,以某甲公司名义虚构了小寨某热水锅炉采购及常压安装工程招标的项目,并将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之后,先后7家工程公司前来接洽。仵某虚构自己“张经理”的身份与前来的7家公司代表见面。
7家公司代表签署了购买招标文件确认表,各缴纳了6万元的工程招标保证金。之后,仵某借故不向各公司递交招标文件,引起被害单位怀疑。后7家被害单位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并不存在,遂于2018年4月16日将仵某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经查,仵某所骗取42万元均用于偿还债务。破案后,仵某家属向各被害单位退还保证金,并取得其谅解。
庭审中,仵某的辩护律师称,仵某母亲身患肝癌,父亲也有多种慢性疾病,希望法院能酌情从轻处罚。仵某本人当庭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还与旁听大学生们进行了互动,回答了一些学生在此案中比较关注的问题。该案将择期宣判。
谈及该案的意义,雁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称,近年来,在西安市各主城区发案的商业诈骗类案件层出不穷,严重妨碍了西安市的经济发展,抹黑了西安市的营商环境,此类案件值得司法机关重点查办打击。本案系商业招投标领域诈骗保证金的案件,被告人的作案方式和犯罪主观动机在商业犯罪中具备典型性。其中,被告人将自己诈骗行为辩解为“周转资金”,能够让大家认清刑事犯罪与正常商业行为之间的区别,更便于市民通过案件辨别违法犯罪的界限,进一步规范公民的商业行为。
来源: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