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财政厅出台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负主体责任,各单位对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负主体责任,各部门对编制和执行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负组织监督责任
中国政府采购报讯 云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关于省级部门和单位编制和执行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等的主体责任。
云南省财政厅指出,各部门、各单位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负主体责任,应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各省级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明年工作任务,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科学测算部门预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应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省级各部门、各单位《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表》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含监狱企业)填报资金数不得少于政府采购预算总资金数的30%。
针对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云南省财政厅明确,各单位对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做好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省级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未按规定及要求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编制和填报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又以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作为资金来源文件申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省财政厅原则上不再受理。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对于已批复政府采购预算的,省级单位只需按照要求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应的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等数据,自行录入及编制具体的《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表》,通过系统设定和提示操作即可自动实现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管理和控制。预算单位(采购人)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提交后,即可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工作,直接进入委托或自行依法组织采购流程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主管部门、省财政厅资金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都不再进行审核或审批。
云南省财政厅还提出,各部门对编制和执行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负组织监督责任。各部门应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本部门所属单位,切实做好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组织、监督和指导好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