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和县财政局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完善机制体制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采购效率。
一、狠抓源头管理。要求采购人做好采购预算,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规范填写采购计划备案表,如实填写采购项目的名称、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等,确保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要求,必要时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
二、规范采购程序。公开透明、规范合法、阳光运行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该局通过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方式,杜绝暗箱操作空间;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要求,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到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及履约情况等采购活动全过程,为全面引入社会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结果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链条在前延源头的同时,也要后伸至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和绩效评价,突出政府采购的结果导向,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采购单位要通过成立验收小组,依法组织验收工作,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每一项内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要出具验收书。并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四、加强对大型设备采购预算价的管理。上半年对公安局空调采购、中医院供氧系统、文田桂花学校图书、阅览室、云计算机等教学设备的采购等五个采购项目,通过聘请第三方参与对预算价的审核,节约资金232万元,节约率高达14.58%。
五、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管理,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从资金来源、备案程序、预算控制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等各方面对采购人提出具体要求,从而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使采购工作更规范、合法,做到“程序合法、造价合理”。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96亿元,实际采购资金支出4.47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0.49亿元,节支率9.8%。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