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何雷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湖南省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制度》(以下简称《登记制度》)。
7月上旬,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打招呼”登记制度出台半年多来,各方反响强烈。不少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表示,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领域“打招呼”干预明显减少。这实质上是对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的一种证据保留,从源头上“堵”住了人情后门。
适用于房建和市政领域招投标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主体多元,廉政风险集中,一直以来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省住建厅主要负责人表示,《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省纪委、省监察厅〈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登记制度》所称的“打招呼”行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打招呼”表现形式有三大类
根据《登记制度》,“打招呼”行为表现形式涉及三大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中明文规定的事项,干涉应当由市场主体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自主决策的事项,违规干扰招投标监管工作的事项。
具体包括:(1)明示或暗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2)明示或暗示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依法接受相关建设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的;(3)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时授意选择意向的;(4)向有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打招呼,要求其出借资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5)明示或暗示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的;(6)明示或暗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7)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的;(8)干扰评标专家评审工作,影响评标结果的;(9)干扰招标人定标工作的;(10)明示或暗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11)干扰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工作的;(12)向监管机构施加压力,干扰正常监督执法和监督检查的;(13)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打招呼”没有登记将追责
“截断工程建设中的利益链输送通道,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意义重大。”省住建厅主要负责人介绍,当工作人员发现被“打招呼”,应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表》,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打招呼”中的关系人,往往是让工作人员感到压力的各层级领导干部,还有亲戚、同学或朋友等。在实际中,工作人员很有可能碍于情面对“打招呼”行为不予登记。
针对这一问题,《登记制度》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打招呼”问题、而被“打招呼”人事先未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约谈诫勉、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