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廉政频道讯 今年以来,修水县政府采购工作以《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截止6月30日全县采购规模达到64594万元,实际采购额56903万元,节约资金769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9%。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备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把好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关,对未落实采购资金的项目不备案,对资料报送不全的不备案,对表格填写不完整的不备案。同时,把好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关。对未实行政府采购或报账资料不全的项目资金不予审批,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不予办理财务核算和资金支付手续。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促进机构规范有序。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的通知、《江西省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配合省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促进采购工作发展。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水县今年重点加强对“二个办法”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报纸、网站、宣传单等,向来往办事的社会各界人士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增强了社会认知度。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建设一支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政府采购队伍是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采购过程中及时给予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就政府采购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深入探讨,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廉洁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将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把坚持原则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为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做好服务,树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良好形象。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