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彭州市多措施促政府采购效能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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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
(1)简政放权。梳理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流程,通过拓展采购方式、精简投标人投标资料以及创新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措施,优化项目受理、招投标办事流程等,提升供采双方采购效率。
(2)责任定岗。修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合同、项目委托书等文本,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以及发放采购人须知等方式,将采购人项目工作要求、职能职责等明确告知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过程督导。探索建立违法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定期邀请财政、审计、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以及第三方参与,定期对重大、民生、应急等项目招投标项目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反馈、应急联动、流标约谈等过程进行评价、考评,提升社会满意度。
(4)评审规范。完善开评标软硬件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专家评标室硬件设施、工程建设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以及制定评审专家违约行为处理等机制,营造公正、透明、规范的招投标环境。
(5)方式创新。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重点推进网上竞价和电子商城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等建设,着力构建省、成都市市、县三级一体的招投标信息化格局。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