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沙湾村1+6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经荣县财政评审中心对预算控制价核定为185.11万元,经过依法招标程序最终中标价为158.83万元,节约资金26.28万元,节资率为14.20%。”6月4日,笔者从荣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采访获悉,今年以来,共开展招投标活动监督共18个,有效节约国家投资505.85万元。
该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招投标监管工作,今年创新开展了“2345”监管措施,即坚持“二个平台”、制定“三个招标文件”、贯彻“四个规范性文件”、把控“五个重要环节”。坚持“二个平台”是,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正在积极完善的电子招标评标平台;制定“三个招标文件”是,严格执行国家九个标准招标文件,统一组织、规范制定县域内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三个行业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编制。
贯彻“四个规范性文件”是,全面贯彻执行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暂列金的意见及补充通知等四个规范性政策文件。把控“五个重要环节”是,重点把控好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审查备案、开标评标和合同审查备案等五个重要环节,做到招标事项依法核准、招标公告合规发布、招标文件科学合理制定、评标专家独立评标、施工合同依法签订,确保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环节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通过招投标监管措施的落实,今年荣县共开展招投标活动监督共18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9个,比选项目8个;总预算控制价5012.87万元,中标价4507.02万元,节约资金505.85万元,节资率10.09%。(作者:蒋兵)
来源:中国网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