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市出台《海东市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民生、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招投标问题,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铲除工程项目违规招标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规定了治理范围和检查内容。检查治理范围涵盖2016年以来,全市县(区)、乡镇实施的所有竣工和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包括交通、水利、教育、公安、卫生计生、市政、房建、农牧、林业、环保、扶贫等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投标承诺履约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有举报投诉的以及涉及民生、扶贫等重点领域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追溯到以往年度和其他相关领域。内容囊括了项目是否依法招标;招标采购方式批复是否依法合规;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是否按照程序经过项目审批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批准;是否以项目特殊、时间紧迫等为借口,以行政会议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规避招标;领导干部是否插手项目招投标,是否存在排斥非本地区招标采购开展代理业务或要求在本地区设立招标采购代理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以回扣、分成等方式争揽业务,不公平竞争,以及与委托单位、招标企业内外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项目招标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组成是否依法合规,是否从法定专家库抽取;是否存在评标专家不依法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审批,评标不公、随意废标问题;是否存在投标人以借用资质、伪造业绩、相互串通等手段弄虚作假投标等十项突出问题。
同时,此次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实施,5月份开展动员部署,成立市县两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5月至9月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两种手段开展督促检查。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10上旬进行集中处理。10月下旬,通过纠正问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李增平)
来源: 海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