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库面向社会广纳人才,特殊人才不受职称限制;初审权限下放到市县;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哪些人可以成为合格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了明确,该办法出台对加强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湖南省财政厅正式印发了通知。
据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黄莹介绍,《办法》的出台历时两年,举行了多次论证会,采纳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与财政部的相关政策相比,结合湖南实际情况,做了部分微调。如对申请人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要求;适当改变了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工作时间要求;对专家申请的评审专业进行了限制,分为主评专业及次评专业,共计不能超过三项;明确履职评价的标准,对聘期内有三个以上项目被评价为不称职的予以解聘等。
专家库抽取更方便,过程更保密。《办法》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综合考虑采购项目的特性,合理确定项目评审所需的评审专家专业和人数、评审时间、回避要求等,并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项目所需评审专家。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预约抽取,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库管理系统提出预约抽取申请;随机抽取,专家库管理系统在约定的时间自动开启抽取程序,通过语音外呼和手机短信平台向专家库管理系统中相关专业的评审专家随机拨打电话和发送邀请短信,通过接受评审专家语音应答、短信回复等方式,确认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名单,专家名单产生过程严格保密;名单解密,评审开始前半小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专家库管理系统申请解密专家名单,核对评审专家到场情况;名单保存,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应通过专家库管理系统打印项目经过技术处理后的评审专家名单,与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保存归档。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