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成都某政府采购代理公司负责人向红来到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咨询,“请问,为什么在政府采购网站上查不到我公司的信息了?”“请问,你公司是否按照要求做好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管理?如果没有,那就有可能成为‘黑户’,查不到信息了。”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3月1日起,在省辖内设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该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我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并办理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而未开展该项工作的代理机构已于5月1日起暂停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于今年3月发布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进行名录登记,并应当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清理完善登记信息,于2018年5月1日前补充完善。5月1日以后,未按照规定补充完善名录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将从名录中移出,并暂停其数字证书操作权限。
“名录登记,是为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该负责人表示,此前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简政放权,但有放就有管,根据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比如,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每家公司需配备5名以上专业人员;场所设施要求,需具备一定的硬性条件,如开评标室、监控设施;内控管理制度,如内控管理文件等。为落实对代理机构的管理,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次名录登记是全国统一对代理机构库进行登记管理。代理机构需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将公司信息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时信息的完善,可形成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机制,而采购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也有相应的参考。比如,一家公司是否具有5人以上的专业人员、开标场地是否符合要求,都可进行细节对比。
“当然,代理机构不小心成为‘黑户’不是不可逆的。”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忽略了该项工作并已成为“黑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名录信息进行补充登记,其权限可再次开通。(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