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讯(林果 记者 周洪攀)5月15日,记者从遂宁市纪委监委获悉,遂宁严查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截至2018年4月中旬,遂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纪党员干部36人,收缴违纪款350万元。政法机关立案侦查122人,查实围串标项目185个,标的总金额57亿余元,查实相关人员违法所得2.4亿余元,暂扣、冻结现金1.4亿余元,查封、扣押汽车12辆,查封房产57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已收缴、暂扣、冻结违纪违法款共1.49亿余元。
据介绍,遂宁市纪委监委接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关于“遂宁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严重”的问题,2017年2月以来,遂宁市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案单位很快查实一起团伙围串标案,从2013年起,以何某、洪某、文某、罗某为首的“四大团伙”,凭借掌握评标方法缺陷以及强大的资金实力、公司资质组织能力,对遂宁市公开招标项目进行猖狂围猎,牢牢控制市场,形成垄断。
办案单位在对“河东新区旗山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梳理发现,“四大团伙”通过联手围标,在中标后将该项目转卖给实际施工人黄某,“四大团伙”从中非法获利1740万元。据办案人员介绍,“四大团伙”首要成员负责整体组织、策划、指挥,各有专人负责借用公司资质、管理账目、筹集投标保证金,共同通过评标专家梁某买通专家。在实施围标中既协作又竞争,既能单独出击,又会整体作战,视具体项目需要分合不定,人员互有交叉,但各自核心成员稳定,协作密切,按股分成,成为四个固定的犯罪共同体。在此背景下,买标人或实际施工人须排队才能获得买标资格,并在项目投标前预付一定比例购买资金。“四大团伙”则将预付资金用于围串标支出,成功中标后再将项目转手,从中获取巨额非法收益。
查办中还发现,遂宁市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代理人员泄露信息违规参与买标卖标,评标专家行贿受贿为围标人员提供帮助,企业违法出借资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助长利益输送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通过一年多时间的专项治理,遂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纪党员干部36人(其中查处县级领导干部5人,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收缴违纪款350万元。政法机关立案侦查122人,查实围串标项目185个,标的总金额57亿余元,查实相关人员违法所得2.4亿余元,暂扣、冻结现金1.4亿余元,查封、扣押汽车12辆,查封房产57处。专项治理工作中已收缴、暂扣、冻结违纪违法款共1.49亿余元。
据遂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遂宁市纪委监委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还发现涉及大英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小平涉嫌违纪违法相关问题线索。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批准后,依法对陈小平采取了留置措施,此案成为四川省采取留置措施第一案。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