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资产管理司下发《关于公开选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选取3-5家企业,作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机构。
据了解,回收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要求,负责对废旧家具统一收取、运送和处理,保证处置过程的安全、高效、环保。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地点以北京市为主,包括国内其他地区。
此次要求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连续执业3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废旧家具环保回收工作的资金、人员、场地等条件;须保证回收的废旧家具全部进入合法渠道销售或拆解;须制定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可统计、可考核的实施目标;资信良好,近3年内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的行为,也未受到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处罚。
机构在接到部门电话5个工作日内上门回收,向部门开具正式有效的回收单据。回收过程清洁有序,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处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及项目实施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建立回收工作全流程信息系统,对回收资产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定期向国管局资产管理司报备,实现与资产管理司资产管理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包括:资产处置方、回收时间及地点、回收数量、仓储情况、处理方式和结果等。
每年须按处置家具数量千分之三的比例,为资产管理司提供修复的废旧家具,用于捐赠扶贫或调剂使用。
对资产管理司或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同意,不得向与回收处置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披露其应承担保密义务的资料或信息。
据悉,2016年,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对家具使用年限做了具体规定,如办公桌、办公椅、沙发等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等最低使用年限为20年。
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8年5月3日至23日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及复印件和公司情况介绍。
(耿丹丹)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