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山西省财政厅召开2018年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各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领导、采购办(处或科负责人)、省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山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向阳参加会议并讲话,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刘振龙主持会议。
陈向阳首先传达了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他表示,学习和领会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一是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的时代要求、深刻内涵、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结合各地实际,把会议的新理念、新思路、新部署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中去,做到领导亲自抓、进度有人问、责任有人担,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三是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加强对政府采购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管。
在会议上,陈向阳从八个方面总结了山西省近两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情况。陈向阳介绍说,2016年以来,山西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出了一大批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来讲,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初步显现;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尤其是通过科学合理确定采购范围,优化采购备案(核准)程序,扩大科研项目采购自主权,让简政放权工作更加有效。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的“互联网+政府采购”稳步推进。集采机构“排头兵”的作用凸显,2016、2017两年,省、市、县三级集采机构采购额占到全省采购总额的24.66%和30.01%。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继续推动政府采购上台阶。” 陈向阳说,山西省政府采购下一步要重点围绕以下九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三是进一步搞好政府采购与预算、资金支付的有效衔接;四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着力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五是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六是进一步规范当事人的采购行为;七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八是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九是进一步探索政府采购绩效评价。
陈向阳要求与会人员,要时时刻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将能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既是源头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域。要真正地站稳立场,以保障财政资金规范运行、“为民理财”为使命,始终站在天平的中心,让政府采购的天平保持平衡。要建立廉洁采购机制,构建起一套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并狠抓落实,跟踪问效。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