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宜宾市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切实强化“三个严把”,积极采取措施,着力加强招投标管理,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一、严把招标文件质量关,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一是积极采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范本,实行交易文件格式化、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压缩弹性空间,及时清除或纠正模糊性、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二是实行会审机制,多部门会审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对公告内容进行会审确认后,方可上网公告。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严把法律政策关。为促进交易规范开展,严把法律政策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对文件进行审核,保证招标文件的描述准确、客观、有效,并就供应商的质疑给以政策的咨询、意见等。
二、严把交易现场管理,确保交易活动阳光透明运行。一是强化现场监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积极组织开评标活动。在开评标活动中,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监督部门到现场进行监管。二是严把开标评标过程关,强化节点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通过音、视频摄录,全程监督评标专家抽取过程和开评标过程;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予以登记,统一保管专家的通讯工具等随身物品;强化门禁系统值守,严防评标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三是严把交易信息公开关,确保交易活动阳光透明。中心将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公示、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在网站上主动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让交易活动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开。
三、严把交易事后监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一是积极处理质疑。遵循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咨询、意见、询问等进行答复,积极受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采用会商处理。会同业主单位、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采购监管单位、律师共同研究,积极做好质疑答复。同时预防疏导恶意投诉,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二是对政府采购中产生的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积极报送县财政局。并对采购单位的合同备案登记实施监督,做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督。三是严把验收关,积极做好事后监管。加强社会监督,会同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监督部门,邀请未中标投标商参与验收,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预防了腐败。
来源:宜宾市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