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少了,节约资金多了,滋生腐败的环节明显减少了……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近年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局”)加强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全程电子交易,推行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便利化”服务,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和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服务和监管体系,让“阳光”照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等领域,为国家和集体节约了资金,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加强平台建设 实现电子交易
——实现全省首例市州间远程异地评标,建成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被评为“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单位”
咸宁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自启动建设以来,通过不断升级、完善、优化,将招标投标环节电子化、数字化,2017年底完成了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了全市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统一数据库的资源共享和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全流程网上招标、投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评标等,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支持标书雷同性数据分析,使招投标交易行为实现了由分散、隐蔽、无序向集中、公开、规范的转变,减少了人为干扰;全程无纸化,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咸宁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列入全省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2月市公共资源局被评为“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单位”。
2017年5月11日,鄂州市“鄂城区碧石渡镇卫生院住院部扩建工程”项目通过咸宁、鄂州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视频会议系统,顺利实现全省首例市州之间远程异地评标。
同年10月20日,通城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咸宁市、通城县两地一体化电子交易系统间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这标志着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自市县一体化电子交易平台上线以来,仅2017年完成450余宗电子交易项目,投标次数4800余人次,交易平台服务投标企业(供应商)6400余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110余家,交易中标总额约9亿元。据统计,近两年全市进场项目年平均1000宗统计,使用该平台可为投标人的每个投标项目至少节约成本500多元,若每个项目平均按5家投标人参与计算,总投标人数可达1500人次,每年至少可节约招投标直接成本250余万元。真正实现“绿色交易”。
推进交易平台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纳入统一平台运行,六个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业务统一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构建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完成数据自动推送。2017年下半年,向省公共服务平台推送涉及招标公告、开标记录等数据信息有效数据30000余条,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均达到98%以上。目前6个县(市、区)电子交易子系统已全部配置到位,2018年初全市进场交易项目全部上线运行。
加强综合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在全省率先出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督查”活动,联动监管和综合监管工作上台阶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综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2017年3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市公共资源局起草,先后13次召开市直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会、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人员研讨会、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会等,在市直、县(市、区)多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市法制办审查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办法》旨在加强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凝聚监管合力,形成综合协调、依法履职、相互配合、资源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
2017年10月成立市公共资源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招标投标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途径受理的行政处理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集体审理,降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实施招投标活动综合监管。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督查”活动,全年全市共处理各类招投标投诉举报共51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7起,罚款86.485万元,处理评标专家16名(含取消专家资格8名),处理招标代理2家。其中市本级处理各类投诉举报18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件,同比提升25%。市公共资源局依法及时处理5名省评标专家的报道《5名省专家上了曝光台》被省记协市州报委员会评为“湖北省市州报新闻一等奖”。
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分别联合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委在全市范围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每年检查项目20余个、检查市场主体80余个,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机制。每年定期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交流会。借助全市系统的集体智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互相学习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邀请行政执法方面专家为执法人员授课,聘请专业律师检查全市系统执法案卷。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定“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督。逐步放开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的事前备案审查,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随机抽查和交易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上完成8名执法人员、150个监督对象、1项检查事项、2次执法检查结果的录入,抽查事项比例达到100%,抽查结果公开率达到100%。
加强信用建设 遏制违法行为
——咸宁市、赤壁市、通城县公共资源局被评为“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表彰中位列第一
积极开展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信息报送、不良行为量化记分、奖惩典型案例信息以及市场主体事前信用承诺等工作。2017年,咸宁市、赤壁市、通城县公共资源局被省公共资源局评为“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咸安区公共资源局汪思思被评为“全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优秀联络员”,在受表彰的市州局和县局中分别占比14.29%、22.22%。
开展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宣贯,引导市场主体逐步规范运作。举办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业务培训,解读《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办法》,制订《咸宁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考核办法》和《咸宁市评标专家管理及诚实信用情况报告制度》,将代理公司、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纳入制度管理。
健全不良行为公示及记录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我市违法违规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并对其不良行为进行量化扣分。2017年共发出24份不良行为量化通知书,2名交易主体进入“不良行为黑榜警示名单”。
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诚信文化。印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在进场交易前,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开始前须在“湖北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2017年6月到年底,累计承诺主体177个。
加强违法违规信息报送管理力度,促进市场主体自律。完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内容,包括:被处理招标投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项目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发布时间和发布单位等。同时规范诚信信息报送审核流程,保证所填报的记录信息与上传的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全市累计报送违法违规信息87条。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工作水平
——着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和“专业型干部”,市公共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多项荣誉
近年来,市公共资源局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抓党建、抓学习、抓廉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打造了一支“勇于担当、善于创新、业务过硬、廉洁自律”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管队伍。
以加强学习为导向,促进干部职工能力不断提升。按照“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专业型干部”的定位要求,以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党风廉政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咸宁市政务办)暨每月工作情况通报会、每周学习例会等途径,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2017年举办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5次,邀请市直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多次选派业务骨干赴省内和省外学习交流,参加人员达20余人(次)。同时以参加全市各项比赛、培训、考试为契机,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建好单位图书室,积极开展“经典诵读”等读书活动,每人每月读一本好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和能力素养。
以专家培训为重点,提升评审专家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印发《咸宁市区域性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专家准入进行细化,明确专家申报及材料审核程序、专家管理和考核、退出等内容。常年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初审后报市公共资源局确认入库。入库的专家每年必须按计划参加市公共资源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电子化运行的项目实行标前轮训。实行随机抽取专家制,根据交易项目情况系统抽取符合专业要求的评委,系统发送语音通知,评委确认参加评标后,系统自动发送评标时间和地点,抽取页面只显示评委专业和通知状态,其他信息以*号显示,做到评委信息安全保密。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和不良行为记分达12分的清退出库。
以“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增强服务效能和水平。开展“主动对接”活动,对政府重点项目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建设单位,促进项目招标采购顺利完成。实施“容缺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前期必要的手续不齐全时,实行“优先受理业务、优先安排场地、优先发布公告、优先组织进场交易”的服务机制,在发中标通知书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补齐所有资料,2017年为咸宁市金融信息港等4个项目办理了容缺服务。降低交易平台信息服务收费标准,保障性住房的交易按原标准的70%收取,2017年6月1日后所有项目平台交易服务费统一按新标准执行,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2017年下半年为中标单位节约30余万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仅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提供服务,而且受理和服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活动,方便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
多年来,市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稳定运行,交易规范,监管到位,社会反映良好,从事公共资源交易及监管工作的干部没有出现一例违法违规案件,各项工作基本做到“零失误”。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支队伍,市公共资源局在全省同行中一直保持领先地位。两年来,先后荣获“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单位”、市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市公共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通过省一级创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咸宁市三八红旗集体”、“咸宁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咸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咸安区全面落实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承诺对象的招投标信用记录,并作为监管部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大对交易各方主体的惩戒公示力度。加大部门联合处理和对交易各方主体的惩戒公示力度,完善处罚警示并行机制,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2017年共查处评委违规案件2起,联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违规单位2家,并将相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布。强力推进交易市场失信惩戒机制,积极采集整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用基础数据,逐步在各信用平台及时发布,促进信用信息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
嘉鱼:突出服务第一要务
嘉鱼县以“主动”、“突出”、“灵活”三要素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主动对接当参谋。年初,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掌握,主动上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做好全流程的政策咨询参考。突出时效当保姆。将招标前置条件梳理归并,简化为“人、文、图、证、钱”5个字,清单式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加快工作时效。把准政策活方式,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如过去招标标准是30万元,现在这一标准已不适用,报请县政府将起点提高到50万元,与市政府同步。对与50万元到法律规定的200万元中间的项目,参照市政府规定,在相关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进行邀请招标。
赤壁:维护交易市场秩序
赤壁市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窗口、投诉举报信箱等方式,有效提高案件的反馈率。2017年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案件30起,处理30起,处理率100%。坚持“四项原则”,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坚持身份公开、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程序合法性、适用法律时效性。2016-2017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9起,罚款80.97万元,无一错案、冤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办案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联动监督管理机制,整合办案资源,群策群力办案。开展“一案双查、双处”,注重惩教结合。2017年,上报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案件5起,通报处理15人次。
通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
通城县突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职能,实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发出建议、督办函,督促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介入督办,确保交易市场风清气正。整合平台边界实行“六统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类公共资源全部进入交易平台交易,实行统一项目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保证金管理、统一专家评委抽取、统一开评标场所、统一资料归档。着力平台建设实行交易监管无盲区。严格按功能分区,开评标区实时监控,电子交易过程实行留痕操作、双机备份。2017年8月份在全市率先启动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市县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化率达到100%。
崇阳:打造统一交易平台
崇阳县紧紧抓住工作“平台、机构、职责”三大根本,对原有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有机整合。一改到底,革旧出新,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房地产交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集中统一交易:2014年,依托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的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产权、房地产等行业交易中心进行整合;2016年,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并入,建立了“六中心合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山:开创档案管理新局面
通山县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工作,新建实物档案陈列室,配齐档案管理软件、及硬件设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明确专职档案员,构建上下联动、横向联系的档案管理网络,明确专职档案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着重推进招投标业务档案的规范建档工作。建立了档案整理、移交、分类、归档、保管等整套工作流程。实现招投标档案管理全程电子化。目前,已归入档的项目资料共有610个(2005-2017年),计1743卷,档案整理合格率达100%。立足档案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档案调阅申报、审批制度,做到档案安全保管,保证档案利用不泄密、不紊乱。共接待利用者102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29卷次,档案查全率、查准率达100%。(何珊琳撰稿)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