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深圳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的要求,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顺利组织了全市公共机构的综合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LED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7年以来,按照《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要求,深圳将率先试点机房节电、节气、节水等三类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我中心为做这三类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试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一是中心高度重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非常规的政府采购项目,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克服了常规项目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积极配合市财政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大力支持三类新项目的采购实施。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我中心专门抽调人手,安排之前负责过综合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LED节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经办人接手三个新项目,可以尽快找准新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做好相关方案。
三是提前沟通细节。我中心提前主动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按照《关于调整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范围有关规定的通知》(深管[2016]65号)文件要求,就资格要求、评分权重、评分规则的设置等细节逐一敲定,确保项目需求充分体现,投标人可以准确理解和投标。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快推进本项目的实施,促进投标人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我中心商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删除了以往项目中需要投标人 “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要求,简化了采购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
目前,机房节电、节气、节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均已完成开评标工作,其中机房节电、节水项目已产生中标供应商,节气项目则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的情况。我中心将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持紧密联系,总结经验教训,为接下来全市大规模开展公共机构机房节电、节气、节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工程和服务采购部 许碧璇)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