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古蔺县“三从严三确保”优化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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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3日
古蔺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采购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从严落实"四不"原则确保采购规范化。严格执行无预算来源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资金不到位不采购、专款不专用不采购的"四不"原则,将政府采购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内容,确保采购项目需求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政府采购项目除特殊项目外一律实行系统化申报、审批,专人负责采购系统管理,随时监控采购动态,优化服务。
二是从严落实"双备案"制确保采购统一化。严格执行年初计划备案和项目实施备案"双备案"制。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预算采购项目在泸州政府采购系统统一备案,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项目时根据年初"备案"内容进行项目采购"备案"。备案内容从采购内容、方式到采购完成后的验收、支付规范一致,完整有序。
三是从严落实"公开制"确保采购阳光化。坚持信息公开,所有采购项目采购信息、结果信息等均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法规制度、采购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透明采购、阳光采购。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问题较突出单位开展日常检查,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017年1-5月,古蔺县共完成采购项目69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0个,网竞项目42个,其他采购方式采购项目17个。采购金额2687.36万元,节约资金102.22万元,资金节约率3.66℅。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