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行为,贵州省财政厅于6月13日、6月16日在贵阳举办了两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以及近期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展开。
在开班仪式上,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琦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开拓创新,做精做优品牌。代理机构间优胜劣汰的竞争十分激烈,代理机构要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希望各代理机构开拓创新,强化管理,加强能力建设,追求专业化、差异化发展,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更好地发挥业务专长,做精做优品牌,从而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政府采购市场中占领一席之地。
二是要加强政策学习,提升服务水平。2015年、2016年贵州省财政厅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存在开评标记录不完整、评审方法运用错误、采购政策未落实、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设置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条款、评审因素未量化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从业人员对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掌握不够、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造成的。希望大家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份崇高的事业来做,不断加强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丰富知识内容,强化需求代理,提高代理水平,做好采购人的参谋助手,实现物有所需、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三是要坚持法制思维,做到依法采购。代理机构是联系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桥梁,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及业务。然而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是否合法合规,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声誉,也影响政府工作形象。因此,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一定要坚持法制思维,坚守法制底线,严格执行采购法规,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切实落实采购政策,依法公开采购信息,提高采购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公开透明度。
四是要加强内控管理,促进规范执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是代理机构做好、做实、做精、做优政府采购业务的内在要求。在市场经济中,代理机构面临着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而管理风险是隐而不现的,其危害更可怕。因此,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是防范管理风险的关键。代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采购档案管理和廉政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从而推进存进依法代理、规范执业,进一步提升采购质量和采购代理及水平。
参加本次培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共400多人。授课老师针对采购代理活动中易发、高发的问题,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讲解。讲解方式幽默风趣,内容深入浅出,深受学员欢迎。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