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辛辛苦苦在外劳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姐妹们,一旦拿不回应得的工资,根本没法回家好好和家人团圆过年,心情也十分焦虑,因此这个阶段是农民工维权的集中爆发期。大连在打击和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上决不手软。1月10日,记者从大连市人社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获悉,大连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企业限制招投标,已限制106家企业投标资格。另外,大连市还通过欠薪企业曝光台对104家欠薪企业曝光,同时在大连市人社局网站及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在社会舆论影响下,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已分别对欠薪企业暂停发放贷款,促使65家单位妥善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大连某大型控股有限公司从2016年3月至10月,共拖欠下属631名员工557.07万元工资,导致员工不满,集体讨说法。了解这一情况后,大连市人社局监察支队一方面将职工代表接到支队,指导其快速登记立案,并依照向公安部门移交恶意欠薪犯罪的要求,制作了调查笔录和自述材料425份,为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了准备条件;另一方面,通过联合执法中心迅速会同治安支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启动提前介入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和反复约谈,对该公司形成了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势。2016年11月11日,该公司向渤海银行专用账户转账10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拖欠工资。拖欠8个月之久的557.07万元工资全部发放完毕。
建筑企业发生恶意欠薪行为的,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筑企业三个月连续不执行月薪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群访事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新项目承包和投标资格,降低其信用等级和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清出本市建筑市场,停止该项目经理在本市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资格,并公开曝光。
大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群体,要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不一定非得是标准制式的,只要能够明确双方主体、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等需要约定的内容,其他以一条“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带过即可。另外,要勇于抵制建筑行业不按月支付工资,仅发放一定的生活费,到年底或工程项目完工时凭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工资的潜规则。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未按期足额支付工资行为时,要及时停工,积极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反映,或到相关部门投诉,避免越陷越深,造成更大损失。
据统计,大连2016年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739件,按期结案率达100%; 受理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1435件,为138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67.6万元,当期农民工工资偿还率达100%。(王荣琦)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