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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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年06月27日
项目名称:
日照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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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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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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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评标专家队伍整体素质和评标专家管理水平,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鲁建招字〔2006〕9号)要求,决定对我市在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任期满3年的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和条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已经取得资格的评标专家。资格复审合格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建设类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建设类执业注册师;
2.熟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评标实务,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培训,有一定的评标业绩和评标能力;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行政监督;
4.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5.在评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在评标专家资格有效期内无经济犯罪历史。
二、材料报送的有关要求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尽快组织本区县、本单位的评标专家填写《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申请表》(可上网下载,网址为http://sd.cein.gov.cn)一式两份,并附证明材料的原件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招标办(济南路269号建设大厦320房间)初审。区县评标专家的复审材料,由所在区县招标办统一收取报送;市直的评标专家的复审材料可由本人单位统一报送,也可直接报市招标办。逾期不报送复审材料的,视为放弃评标专家资格。
联系人:庄光妮
联系电话:0633-8899303
来源:日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