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第三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再度彰显了对工程领域腐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这几起案件触目惊心,其背后暴露的问题,值得全社会深刻反思。
这些案例中,腐败行为的手段多样且隐蔽。有的通过暗示、授意等方式干预,有的提前透露关键信息,有的在评标环节做手脚,还有的干脆越过公开招标程序直接指定、未招先建。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工程建设招投标本应是公平竞争的舞台,让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通过正当途径参与项目建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腐败行为的存在,使得真正有能力的企业可能被排除在外,市场被人为扭曲,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同时,这也极大地损害了营商环境。一个公平、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而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腐败,让企业对市场环境失去信心,不敢轻易投入,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步伐。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腐败行为在“一声招呼、一条信息、一次打分、一句意见”中滋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侵蚀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面对这些问题,各方必须痛定思痛,积极行动起来。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不能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或敷衍了事。要以这些典型案例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本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不能让类似的腐败现象再次抬头。招标投标主管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标准,让从业者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各方监督制约,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一方面,以个案查办推动系统施治,从一起起案件中深挖背后的问题根源,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持续紧盯招标投标的“关键人”和“关键环节”,充分运用监督贯通协调机制,通过线索互移、信息互通等手段凝聚监督合力。同时,要积极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先进手段提升监督水平,让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关乎市场公平、关乎营商环境、关乎政府形象,绝不容小觑。希望通过此次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以及各方的积极行动,能让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风清气正,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让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能在公平竞争的阳光下顺利推进,造福社会大众。(陈如月)
来源:大众网 作者:陈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