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从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方面发力,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一方面,衡阳市财政局健全采购法规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从受理渠道、投诉条件等方面作出规定,使政府采购投诉更加顺畅、渠道更宽,投诉处理更符合法律流程。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认真落实湖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预算,立足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项目标准,编制采购需求和计划,确定采购明细预算。并要求采购单位都要建立政府采购领导机制,组织本单位相关业务、财务、监督等部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开展集体审查。
另一方面,为支持中小企业,衡阳市财政局要求采购单位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和评审环节中要严格落实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同时,大力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要求全市预算单位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采购份额和工会物资采购份额。支持绿色建材,衡阳市被列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试点城市以来,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工作机制和工作专班。
此外,衡阳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着力降低采购交易成本费用,取消政府采购部分交易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免收全部项目投标保证金,免收采购文件费用。进一步精简政府采购备案流程,加大力度精简审核事项,优化流程再造,压减审核环节和时限,打造手续简、环节少、效率高的政府采购流程。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推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电子开评标及不见面评标。搭建监管平台,完善系统建设,全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了对接,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衡财)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